实用的借款合同锦集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借款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借款合同 篇1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
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个月,自20xx 年 5月7日至 20xx 年 5月6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20 ‰,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 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 ……此处隐藏5477个字……原告窑坡渡信用社诉称,20xx年12月27日, 原告向被告贷款5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为10.695%,20xx年12月18日到期。但被告仅偿还利息至20xx年12月31日,本金一直未还。到20xx年12月31日止,尚欠本金5万元,利息13012. 25元,合计63012. 25元。被告彭某某辩称,原告诉称属实,但被告现在经济困难,原告方可多方体谅。经审查,20xx年12月27日, 原告向被告贷款5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为10.695%,20xx年12月18日到期。但被告仅偿还利息至20xx年12月31日日,本金一直未还。到20xx年12月31日止,尚欠本金5万元,利息13012. 25元,合计63012. 25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彭某某尚欠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借款本金及利息63012. 25元,被告彭某某当场向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支付本息共计
50 000元,余款13012. 25元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自愿放弃;(被告向原告支付现金50 000元;原告向被告出具收据)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1375元,减半收取688元,原告津市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窑坡渡信用社自愿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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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员 邓 小 华
二 ○ 一 二 年 六 月 十 四 日
书 记 员 高岚